旅卦六五射雉的十九字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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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良含泪拜别了师父,只身北上,这一日,
见着个中年汉子与乡人讲武,并引弓射靶,
百步外连发三箭皆中红心,却不知这汉子,
本是武举出身,也曾镇守边关,刀马弓箭,
自然是十分纯熟,忽然天边飞过一只孤雁,
在乡人鼓譟下,这汉子一箭射出却是落空,
李良点点头,箭没入草丛中再也寻不着了。
──2010年6月18日第247首十九字诗
──2011年《我的爱你会明白──吴公子诗集》,中国戏剧出版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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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注】:
易经第五十六卦•旅卦•六五爻:
“六五,射雉,一矢亡,终以誉命。”
“象曰:终以誉命,上逮也。”
【吴公子译】
六五爻说:用箭射雉鸟,因而失落了一只箭,终究不影响善射的名声。象说:终究不影响善射的名声,仍然获得在上位者的信赖。
【王弼注】
射雉以一矢,而复亡之,明虽有雉,终不可得矣。寄旅而进,虽处于文明之中,居于贵位,此位终不可有也。以其能知祸福之萌,不安其处以乘其下,而上承于上,故终以誉而见命也。
──《周易注》
【子夏注】
君子藏器于身,待时而动,则我由获也。旅,火山旅也。五寄柔于刚也,物有非可久也。不由于我也,岂久其位乎。将遂安也,非唯失位,抑亦丧其谋矣。以其居中上之位,旅之贵者也,素以衆仰,故及于终有誉之命也。欲丽中,故曰雉也。
──《子夏易传》
【苏轼注】
居二阳之间,可以德怀,不可以力取。如以一矢射两雉,理无兼获。得四则失上矣,若不志于取,亡矢而不射,则夫二阳者皆可以其功誉而爵命之,非独得四可以及上也。
──《东坡易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