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十九字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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恋爱这行业,传下来有年头了,若溯其源,
怕要回到穴居时代原始人的互相磨蹭鼻子,
﹝这话有根据吗﹞﹝没有,想哪儿说哪儿﹞
此后老有人总结,像择其所爱、爱其所择,
像相爱容易相处难,得之我幸、不得我命,
﹝这都有出处吗﹞﹝去﹞还有情场如战场,
屡败屡战的我,这些年来成了恋爱专业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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──2015年7月30日第2,115首十九字诗
──2015年8月28日《达拉斯新闻》
──2016年《我们的爱的故事──吴公子诗集》,光明日报出版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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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注】:
本诗第五行的“得之我幸、不得我命”出自徐志摩(1896-1931)回复梁啟超(1873-1929)的信。1915年徐志摩奉父母之命与张幼仪结婚,1922年徐志摩于英国为追求林徽音而提出与张幼仪离婚的要求,1923年梁啟超劝说徐志摩的信中有:“万不可以他人之痛苦,易自己之快乐。弟之此举其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,始茫如捕风,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。”徐志摩回复梁啟超的信中有:“我将于茫茫人海之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。得之,我幸;不得,我命。如此而已。”1924年林徽音与梁啟超之子梁思成同赴美国费城宾州大学建筑系学习,两人于1928年于渥太华结婚。1926年徐志摩与陆小曼于北京结婚,梁啟超应邀证婚时说:“徐志摩,你这个人性情浮躁,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,你这个人用情不专,以致离婚再娶……以后务要痛改前非,重作新人。”